关于我们
委员会/小组的职能及成员
评审委员会
职能:
评估、监察和评核由助产士训练学校/机构所建议的助产士课程,以供管理局考虑;
就现有的助产士训练学校/场地及机构申请获认可为助产士训练学校/场地统筹视察工作,确保助产士教育及训练设施的标准符合管理局所订明的规定;以及
就助产士训练学校/场地、举办助产士注册后产科教育计划和重新执业课程的机构的认可/重新认可申请,提出建议,以供管理局考虑。
成员名单:
主席 | 曾玉莲女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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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 | 欧阳凯诗博士 |
陈秋雁女士 | |
钟瑞芬女士 | |
蔡佩珊女士 | |
何恺琳女士 | |
何丽芳女士 | |
刘笑梅女士 | |
梁淑君女士 | |
萧家仪女士 | |
尹爱明女士 | |
杨莉敏女士 |
教育委员会
职能:
就助产士教育及训练,提出政策建议;
就课程指引及实施规定,进行检讨和提出建议;
就助产士注册考试,进行检讨和提出政策建议,以及;
筹办和举行助产士注册考试。
成员名单:
主席 | 陈丽珊女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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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 | |
陈秋雁女士 | |
周嘉明教授 | |
欧阳凯诗博士 | |
崔蔼珊女士 | |
林颕恩女士 | |
刘丽丰女士 | |
梁静妍女士 | |
吴素敏女士 | |
唐绮帼女士 | |
杨莉敏女士 |
专业发展委员会
职能:
就以下事项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提供意见:
划分助产士工作的范畴;
《助产士专业守则》;
专业实务的水平;
助产士持续教育的发展;以及
助产士工作未来发展的政策及策略。
成员名单:
主席 | 梁佩娴女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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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 | 陈秋雁女士 |
陈洁贞女士 | |
张颖女士 | |
饶宝兰女士 | |
黎哲莹女士 | |
黎倩妮女士 | |
李丽贤博士 | |
李翠欣女士 | |
吴颜芝女士 | |
萧绮羚女士 |
资格审查小组
职能:
评核注册申请,并建议批准或拒绝这些申请;以及
在适用情况下,就规管批准注册的规定,提出建议。
成员名单:
主席 | 庄承谨医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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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 | |
陈喜娇女士 | |
陈欣欣女士 | |
张莉女士 | |
罗碧珊女士 | |
曾玉莲女士 | |
余静慈女士 |
初步调查委员会(法定委员会)
职能:
初步调查委员会是管理局根据第162C章《助产士(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)规例》第12条而设立的,
就涉及可能由管理局进行研讯的任何事宜的申诉或告发,作出初步调查;以及
就根据《条例》进行研讯一事,向管理局提出建议。
成员名单:
主席 | 锺佩桦教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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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 | 饶宝兰女士 |
吴颜芝女士 | |
梁永昌医生 |